为满足海南省以三亚为母港发展邮轮旅游的需要,积极推进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海南省公安厅从2011年12月1日起联合推出服务搭乘丽星邮轮出境游的海南籍游客的便利措施。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海南省旅游委牵头组织海南省有组织出境旅游团队资质的22家旅行社成立邮轮旅游联盟中心,统一为合法招徕的搭乘丽星邮轮出境旅游的海南籍游客办理护照事宜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展联络协调工作。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承诺对于手续齐全的、十年内无户籍迁移史的上述海南籍游客,提供特事特办绿色通道服务,即从受理其申请时算起,48小时内为其办妥护照。
具体流程为:一、各旅行社招徕拟搭乘丽星邮轮出境游的游客后,将其中需要申办护照的海南籍游客名单汇总至联盟中心,由联盟中心集中通报给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二、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按户籍地将名单分发给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做好准备;三、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名单内人员的护照申请,面见其本人后,优先进行审核审批,于24小时内将制证信息或者待审批信息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四、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24小时内完成审批、制证工作;五、联盟中心指定工作人员持游客委托书到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集中领取护照。
其中,手续齐全是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①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②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③未满十六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照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④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⑤未实现按需申领地区的申请人还需出具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审查意见。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前款第①项规定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要求十年内无户籍迁移史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迁移时间在十年内的申请人,须发函至户籍迁出地核查户籍迁移情况。这项工作无法保证在48小时之内完成。
海南省旅游委、省公安厅要求参加联盟中心的各旅行社,不得将非搭乘丽星邮轮出境游的人员名单掺杂进提供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名单表,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护照代办费、加急费。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