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细则今天开始实施,各街道今天开始接受市民的申请。
昨天,《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发布,今起实施。与此前公示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出台的《办法》中,对外省市来京人员申请公租房增设了家庭收入限制。
【收入标准】
外地人标准同京籍家庭
上月公示的该《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三类人员有资格申请公租房,除了保障房轮候家庭、符合一定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外,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在昨天最终发布的《办法》中,对于外省市来京人员的申请标准里,其他各项都没有变化,而是新增了家庭收入的标准。其家庭收入标准与北京市民相同,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条件】
外地人申请由区县制订
在昨天公布的《办法》中,对于“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这一条件中,并没有确定具体的年限。根据公租房的细则,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市住保办表示,目前各区县正结合本辖区实际,抓紧研究制订相关准入条件,待准入条件明确后,由各区县政府发布实施,届时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可按所在区县规定进行申请。
【申请办法】
两类人群可在街道申请
《办法》要求,今天起,全市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全面开展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可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公租房。
不过外省市来京人员目前还暂时不能申请。也就是说,今天开始可以申请公租房的,是公租房覆盖范围中的前两类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