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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债疏解创业板再融资之困 小额快速或成关键词
2011-11-28 11:03:27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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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IPO募集投资项目,创业板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投入资金量也比较大。创业板公司上市前基本靠内部积累滚动式成长,对外投资规模小,成长缓慢。上市后,这些公司借力资本市场,利用收购兼并实现快速发展。

据统计,截至2011年9月30日,创业板发生大小并购交易共计125笔,并购总额43.8亿元,平均每笔并购金额超过3500万元,78%的交易为股权收购。实施并购交易最多的是爱尔眼科(300015),先后实施了16笔并购交易,累计交易金额3.2亿元,上市网点从上市前的19家增加到36家。

少数创业板公司开始试水跨国并购的探索。万顺股份(300057)斥资7.5亿元收购新加坡上市公司上海亚洲旗下江苏中基和江阴中基各75%的股权;金亚科技(300028)斥资2.29亿一举收购AIM市场的上市公司哈佛国际100%股权。

今年以来,立思辰(300010)等4家公司提出定向增发股份方案,但都属于并购交易,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权融资范畴。

“小额”“快速”或成关键词

实际上,早在今年初,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就曾表示,创业板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今年有望推出。

从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创业板定向债的各项制度安排来看,“小额”、“快速”或成为今后创业板再融资的主要特点。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在有关再融资规则出台前,启动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主要是考虑到创业板公司资产规模较小,普遍存在“轻资产”、资产负债率偏低等特点,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又能在保证股东持股比例不变的前提下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实现公司良性发展。

根据证监会的安排,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执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规定,所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发行对象数量、发行方式等方面参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10名。此外,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进行公开转让,深交所将为这类债券提供一定的转让服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发行后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总额的40%。创业板公司资产规模较小,因而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额度较小。

深交所副总经理陈鸿桥今年9月曾表示,深交所要探索研究“小额”“快速”再融资的制度,要区别对待小额再融资审批。他建议,监管部门审查时要简化程序、加快审核速度、缩短周期和时间。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张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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