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解决执法主体资格争议
升格后可以自己名义执法,还将开展大规模培训
长期以来,社会上对城管执法合法性的质疑,其实质是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质疑。有专家表示,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原是二级局,主要接受工商等其他委办局的委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执法。现在变为直属市政府的行政执法机构,具备了执法主体资格,争议就随之解决了。对于此次城管执法局隶属关系的变化,专家表示,城管执法局是末端执法部门,成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后,可被赋予适当的“监察”职能,发现问题后能马上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以此制定相应的城市规划项目,推动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调整伊始,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即连续举办两期“城管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对所有现职处级干部进行严格的脱产轮训。此次培训课程设置执法为民、规范执法、严明纪律、时事教育等专题,国务院法制办执法协调司司长青锋、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等专家学者及政府官员,受邀为城管干部授课。这是市城管执法局隶属关系调整后,城管系统开展的首次大规模培训。
今后,北京城管系统将通过分层次、分批次、高水准的培训,覆盖到每一名现职干部、新老队员和全体协管员。市城管执法局为加强内部教育,还制定了“三个高压线”和“四个护身符”,“三”是要求城管队员严禁打骂、侮辱相对人;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向相对人通风报信。“四”是要求城管队员不准强行暂扣物品;不准强行上车检查;不准追赶行进中的车辆;不准追赶奔跑中的相对人。而对暴力抗法的行为,相关部门要求坚决打击,维护城管队员的合法权益。
【将来】
仍需破解“城管困局”
期待垂直管理模式破冰,加快城管立法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李润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城管部门将研究体制机制的建设问题,力求加大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如城管部门与公安的日常配合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不仅是公安部门,城管还将加大与工商、交通、商务等部门的配合,力求发挥整体效能。隶属关系调整后,城管执法局将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通过提出合理建议,完善城市规划、城市保障、城市管理、城市运行等各项问题。
此次北京城管隶属关系的调整,获得了执法权,迈出了城管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但是“升格”有限,市城管执法局原级别不变,仍为副局级单位,还只是关系的调整。
需要看到,北京城管至今仍延续着市城管执法局、区县城管大队、街乡城管分队三级设置的模式,市城管执法局只对局直属的综合执法大队40多人有直接管理权,而对有7000多人的区县执法大队和街道城管分队只是业务指导关系。16个区县的城管机构也有多种管理模式,这对执法效率和日常管理有严重影响,还容易造成执法行为的走形。
对此,专家指出,要从根本上破解“城管困局”,必须加快城管立法,尽快形成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确定城管执法的法律地位,明确垂直管理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要在国家层面形成统一的归口部门协调指导城管工作,对城管执法机构的职能进行清理,清晰界定城管执法工作的范围。要明确划分城管跟其他委办局的职能,梳理行政规章之间的矛盾。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