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包旭霞28岁的小伙尹某破解了某通信公司的无线上网卡信息,并将该公司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复制写入空白上网卡内,然后在网上出售,获利两万余元,造成通信公司损失187790.13元。日前,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尹某家住广东省深圳市。去年3月,尹某在网上买了两个无线上网卡,通过程序破解,盗用正常用户账号来实现无线上网功能。
去年6月,乌鲁木齐不少用户在缴费时发现自己的上网流量比以前暴增许多。通信公司随即报警。同年10月26日,尹某在其深圳的住所中被抓获。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