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已具备撤销的基本条件
从街道办事处本身定位来讲,其不是一级政府,是上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从法律规定上来讲,可以派也可以不派,本身不构成一级政权。街道办事处过去主要设置在城市,不覆盖农村地区。
汪玉凯认为,当下探索撤销街道办事处,具备了一定的客观条件。一方面,如今的社区普遍发展起来了,老百姓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有效的自我管理,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街道办事处存在的必要性。另外,信息网络技术、交通运输条件等大力改善,区县一级的管理可以直接辐射到社区,并通过加大社区自治的建设,最终实现良好的管理。
两种模式强化社区自治
目前来看,从政府纵向权力结构方面形成了两种管理模式的探索。一种是以深圳为代表的,它将区政府撤销,保留若干街道办事处,强化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使之成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种是以北京市为代表的,把街道办撤销,保留区政府并强化区政府的职能。但是无一例外,这两种管理模式都是强化社区自治管理的。从这一层面来讲,两种模式的探索都是有重要意义的。
现存弊端
大量工作任务交给社区
居委会行政色彩浓
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中国城市的管理层次比较多,一个市就有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市、区布置下来的任务,街道开个会,再布置给社区,街道只是个“二传手”。
大量的工作任务交给社区,直接使居委会行政化严重。王金华说,按照法律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现在其大量精力却放在处理上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交给的各项任务,没时间组织居民开展活动、了解基层民意、化解基层矛盾等,“居委会成为政府的腿脚,自治的功能大大弱化”。
人财物截留在街道以上
长期形成的政企一体化
社会服务职能淡化
汪玉凯认为,街道办事处过去设置较多,街道办之间管辖面比较狭窄,承担了更多的经济职能,它们创收搞产业,容易出现政企不分的弊病。后来,北京市曾进行调整,强调其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财政由上级拨款保障。但是由于其长期以来形成的政企一体化情况,经济问题过多牵扯了街道办的精力,淡化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实施难点
撤不动怎么办
不能全部撤就整合
汪玉凯指出,如果在一些地方不能全部撤销街道办事处,可以大范围的整合,减少数量,增加管理的范围,而不要使过多的街道办事处形成行政壁垒,制约它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发挥。
人员怎么处理
职能可由政府购买
首先要对这些人员结构进行整理,如果是国家正式编制的公务人员应该通过公务员体系来安排,如果是合同制可能需要逐步解除合同。实际上,街道办现在的很多职能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市场把它承担起来。探索更简化的纵向管理模式对保障北京市未来的管理是有积极意义的。
如何减少居委会行政色彩
着力加强群众自治
居民委员会和社区都是居民自治的,不是政府机构,现在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干预给居民委员会增加了很多行政色彩,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必然会减少居民委员会的行政色彩。与此同时,加强群众自治是大方向,以居民自治来削减行政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