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达海南省2011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海南省农村环境治理。据悉,今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是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
海南省此次组织申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8个,涉及13个市县104个行政村201193人。其中,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新村环境综合整治、屯昌县良坡水库周边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连片村庄综合整治等6个项目顺利通过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报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备案。
据介绍,自2008年以来,海南省获得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188万元,用于支持6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综合治理及3个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创建。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记者 刘小利)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