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不低于物价上涨的实际影响
按照国家对于联动机制规定,短期物价上涨,将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物价持续上涨,将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补贴标准要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
在价格临时补贴方面,各地的标准各不相同。多数省份根据当地保障和救助标准、价格涨幅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大致为:每人每月临时价格补贴额=现行低保标准(或失业保险标准)×月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或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采用这类计算方式的有甘肃、贵州、吉林、福建、山东、江西、湖北、河北、山西、云南等省。其中,有些省份还规定了补贴的下限,如吉林、湖北、福建等省每人每月不低于10元;江西城市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10元,农村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元;新疆城市低保对象、由国家抚恤金保障的优抚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12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8元。
值得关注的是,有的省份还设置了梯度式的物价补贴标准,以动态地应对物价的不同涨幅,避免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因价格上涨过快而不能及时享受补贴。例如:天津规定指数同比涨幅3%—5%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5%—7%时每人每月30元,以此类推。出台类似规定的省份还有江苏、海南等省。
当物价持续上涨到一定程度,各地还将按照既有程序,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所依据的标准目前来看,基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连续发放一定时间,如吉林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个月时,将调整各项保障标准;二是物价累计涨幅达到一定标准,如海南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达到和超过15%时,将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办法。
来源:人民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