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在国内某大型搜索网站上,输入“广西”“代孕”等关键词,立刻就有16.5万篇网页出现,大多数是专业代孕的广告网站,数量之多,让人吃惊。
记者以寻找代孕妈妈为名,与广西桂林“福来代孕”网站的负责人取得联系。一听说是寻求代孕妈妈,这位自称韦松的负责人,立即将自己的手机和QQ号码告诉记者,要求私聊。
韦松告诉记者,他们目前的代孕业务,主要包括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人工授精,即采用丈夫精子、代孕妈妈卵子及子宫生育孩子;第二种是使用夫妻胚胎的试管婴儿代孕,即采用夫妻胚胎、代孕妈妈子宫生育孩子;第三种是使用捐卵加代孕的试管婴儿代孕,即采用捐卵者卵子、丈夫精子和代孕妈妈子宫生育孩子。
不同的代孕方式,费用也各不相同。其中,由夫妻提供胚胎,做试管婴儿代孕,预算在16万元以上;使用捐卵者卵子加代孕的则需19万元以上。而一旦最终代孕失败,费用也只是略微降低,需求者还要承担代孕妈妈的工资、身体补偿,以及相关检查等费用。
韦松一再强调他负责的“福来代孕”已经经营3年多,成功代理了200多例人工代孕和试管婴儿业务,成功率达70%。并且,网站会为客户保密,保证不出现罚款、法律纠纷等问题。韦松表示如果要面试代孕妈妈,必须先支付定金。
法律明令禁止的代孕行为,却堂而皇之在社会上吆喝买卖,高额的手续费用背后的灰色利益猫腻,显而易见。
有悖法律道德的“边缘产业”
律师龚振中表示,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均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更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违反该原则的合同应为绝对无效。
“卫生部明令禁止代孕,所谓的代孕合同不合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代孕出现纠纷,双方可能都会遭受损失。”龚振中说。
龚振中说,一些代孕妈妈日久生情,不愿交付小孩,主张小孩的抚养权会产生纠纷,或是需求方不同意支付费用,也容易产生纠纷。但由于代孕本身的不合法性,签署合同的无效性,最终导致双方遭受身心伤害和经济损失。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周可达介绍,近年来,代孕女性已经从之前的农村女性居多,转为一些有学历的女性参加代孕。代孕常以高额的报酬作为诱饵,让一些不明世事,生活窘迫的女性为牟取金钱利益“铤而走险”。
“这是对人们道德底线的触动。”他说。
勿越代孕“雷池”一步
根据卫生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禁止实行代孕技术,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而且相关技术必须经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实施。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李慕军教授介绍,“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过程中会涉及不同患者的用药敏感度、手术风险等问题,如果没有严格的规范,会对妇女身体造成伤害。”
但代孕网站中介联系“合作”的医院大都是一些不具备资格的私立医院。这些不规范的医院,往往存在安全风险。
龚振中则提醒人们,“代孕不仅是一种违法的无效行为,也是有悖社会公德,公序良知的行为,会产生很不利的严重社会后果。违法的事情不可做。”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记者 唐绪萍)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