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助对象:密切接触甲流确诊或疑似病例患者的参保人、在市卫生局备案的医务人员及陪人
补助范围:医学观察期间门诊预防用药等医药费用
本报讯(记者倪少娥、陆勇通讯员钟道晶)与甲流病例或其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接触者”),其在医保定点医院医学观察期间门诊预防用药等费用也可以免单啦!
东莞市社保局昨日下发通知,被确认的“接触者”参保人只需在门诊费用明细清单上签名确认,其费用将由社保局事后统一向医院支付。
直接签单不用先垫付
东莞市政府日前已经出台了《关于对密切接触甲型H1N1流感确诊或疑似病例患者的参保人医学观察期间门诊预防用药等医药费用进行全额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接触者”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院产生的门诊预防医药费用也将由社保基金全额补助支付。
早在上月东莞便出台了有关规定,东莞的甲流等重大疾病患者的医药费可以得到全额报销。
日前该“通知”的出台,将补助报销的范围扩大到了“接触者”,而且被确认的“接触者”参保人也并不需要先垫付后报销,经社保定点医院对“接触者”参保人资料及参保情况进行核实后,“接触者”参保人直接在门诊详细清单上签名确认即可。
费用由社保部门支付
“接触者”医学观察门诊预防药用费用,将由社保部门向医院统一支付。根据东莞市社保局昨日出台的相关“操作指引”,定点医院在核实了“接触者”参保人的资料和参保情况后,参保人发生的门诊预防用药等医药费用将在医院记账。
医院将定期填写《东莞市密切接触甲型H1N1流感确诊或疑似病例患者的参保人门诊费用汇总表》,并附“接触者”的参保人相关资料送交东莞社保部门审核。
社保部门会根据东莞卫生局提供的“接触者”名单,对医院报送的人员名单等进一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门诊预防用药等医药费用,将会把相关款项拨付给定点医院。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接触者 门诊 参保人 通知 医药费用 医学观察 预防用药 患者 疑似病例 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