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每年批捕人数增2000人
公检法三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新的起刑点实施后检察院、法院今后的工作量将激增。而佛山警方则表示,按照去年破获的刑事案件,佛山每年抓获的侵财案件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1000元~2000元的人数占刑事案件总人数的20%左右。
记者从今年佛山“两会”中《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看到,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442人,按照此比例,新的起刑点后,每年批捕的人数将增加2000多人。
对此,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吴金宁表示,过去,案值1000元~2000元的盗窃案件,最多对当事人实施拘留或劳动教养,新起刑点实施后,这类案件都是刑事犯罪,涉案人可能要判刑入狱,这有利于公安打击街头诈骗、“两入”案件、公车扒手、医院扒窃等犯罪。
“广佛同城,犯罪处罚也应同规则,这对两地公安机关同步打击犯罪很有好处。”吴金宁说,在广佛同城化下,统一起刑点也体现了法律公平公正原则,对犯罪分子或对老百姓都一样,更公平了。
检察院:
统一立案标准铲平犯罪“洼地”
佛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彪表示,暂时还没有收到市、区的检察院基于新标准而批捕、立案侦查的案件,估计由于取证和程序问题还需要一段时间。
徐彪对于新标准的制定给予了肯定。“自从广州从2007年将立案标准定为1000元后,广佛之间在这个问题上就一直存在着差别,佛山一直担心成为盗窃犯罪的‘洼地’,公安机关一直都在保持着很高的打击力度,但是压力一直很大,尤其是南海等靠近广州的区域。”为此,公检法特别是公安部门一直都希望统一这个立案标准。
法院:
基层法院刑事案年增二三百件
按照公检法联席会议所确定的内容,从5月1日以后立案的案件,都将以新的标准来逮捕。
由于每个刑事案件都要经过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后才会移送到法院来,这中间需要一些时间。据估计,最早到今年8月份,基层法院就会收到以新标准起诉的案件。量刑标准调整后,估计基层法院每年刑事案件收案量会增加二三百件。
“可以预计的是,届时案件数量将大增,法官的工作量也会随之上升。”禅城区法院刑庭庭长陈英姿表示,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她肯定会对佛山降低起刑点标准拍手叫好,因为她也是受害者,她也在街上、市场内多次给小偷“光顾”。“不过,以法官的角度来说,并不是起刑点越低越好,因为起刑点越低,就意味着司法成本越高,将要投入的司法资源就越大。”
陈英姿同时指出,1000元的起刑点其实是合理的。因为广州毕竟都实行了两年多了,在法官人手配置上两地都是相对不足,广州能够应付过来,相信佛山也可以顶得住压力。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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