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叶宁 通讯员张萍 实习生朱石枫田静怡)入室盗窃3.1元钱的徐姓男子,昨日被警方以涉嫌犯罪刑拘。
徐某是孝感人,昨日下午1时许,他窜至东西湖吴家山街,撬开一居民房门,入室后翻箱倒柜,仅从一件短袖衬衣中找到3.1元。徐继续翻找时恰遇房主回家,被随后赶到的民警瓮中捉鳖。
徐交待作案事实后被刑拘。警方解释,我国刑法规定盗窃1000元以上可立为刑案,徐某虽然盗窃金额仅有3.1元,但他撬门入室之举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依刑律可处3年以下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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