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商家须明示电器安装收费项目
[ 2009-07-02 16:59 ]

  针对推销家电产品时销售人员承诺免费安装,实际安装时却以材料费的名目收取费用的现象,工商部门已要求商家在销售空调、热水器等电器产品时,对于安装中存在的收费项目予以明示。

  市工商局、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商家所谓的“免费安装”只是免去了上门工人的工时费,而安装时使用的材料费却是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来自12315、96315的统计,6月份共有12位消费者反映家电安装收费问题。消费者陈先生投诉说,他6月份花900元购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商家承诺免费安装,哪知安装后安装工人却要求支付700多元的安装费。还有一位消费者反映,他在购买空调时,销售人员承诺免费安装,但当实际安装时却被告知需交纳25元空调室外机支架的费用,如不支付则不予安装。(记者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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